政策支持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标准体系(试行)》(考委办函〔2013〕9号)、《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湘自考委办〔2014〕3号)及《关于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考生参加网络助学及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的优势,实现优秀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共享......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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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资格
凡是未参加湖南省自学考试助学班学习的在籍社会自考生均可凭借自身需求报名,参加主考院校已开设课程的网络助学及课程过程性考核。本省自学考试助学班指主考学校举办的业余及脱产助学班,报名资格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审核。原政策可参考文件详情>>
友情提示
关于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考生网络助学,因网络学习及过程性考核取得的成绩由主考学校审定并上报,请广大社会考生在湖南省各主考学校自学考试社会考生网络助学平台的选课中心进行报名,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考生网络助学平台暂不开通报名。